資料備份到網路就安全了?

日前有一篇新聞是關於外籍教授在搭火車時,筆電不慎被偷走,其中數十年來的研究心血與未發表的論文皆付之一炬。任何經歷過研究生活的朋友,都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,不意外許多人的反應是:是不會備份到雲端硬碟嗎?價格便宜,同步功能又很方便。

現在市面上的雲端硬碟不勝枚舉,例如 Dropbox, Google Drive, Microsoft One Drive … 等等,在選擇要使用哪種服務時,多數人第一考量的可能是容量,有多少免費的空間可以使用;其次應該是傳輸的速度,服務供應商需要花多久時間同步本機與雲端的檔案;最後可能是服務的穩定性,是否會發生資料損毀或無法連線至服務等狀況。

而如同市面上的雲端硬碟不勝枚舉一樣,各類推薦文、評比文亦滿街都是。所以今天要來看的,是常常被忽略卻最重要的一個部分:使用者條款與隱私權政策。

南方公園《South Park》劇照:你真的知道自己同意了什麼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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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來看前陣子大降價的 Google Drive ,底下節錄了 Google 服務條款:

您儲存在「服務」中的內容
 …
當您將內容上載、提交、儲存或傳送到「服務」,或在「服務」接收內容,或透過「服務」進行以上操作時,即表示您授予 Google (及我們的合作夥伴) 全球通用的授權,可使用、代管、儲存、重製、修改、製作衍生作品 (例如翻譯、改編或變更您的內容,使其更加配合我們的「服務」)、傳播、發佈、公開操作、公開展示與散佈這類內容您於本項授權授予的權利僅限用於營運、宣傳與改善「服務」,以及開發新的服務即使您停止使用「服務」,本項授權仍持續具有效力  …

再來看看前陣子更名的 Microsoft OneDrive ,底下節錄了 Microsoft 服務合約:

3.3.Microsoft 會對我的內容進行什麼動作?
當 貴用戶將內容上傳至服務時,即表示 貴用戶同意此等內容可供使用、修改、改寫、儲存、重製、散布及展示惟僅限於保護 貴用戶以及為提供、保護並改進 Microsoft 產品及服務所必要的範圍內進行

Dropbox 在條款上看起來比較保守,實際上也保留了部分權利,底下節錄 Dropbox 的服務條款:

您的檔案及您的權限
當您使用我們的服務時,您會提供您的檔案、內容、電子郵件訊息、聯絡人等資訊 (以下簡稱為「您的檔案」)。您的檔案歸您所有。除了使我們得以提供服務的有限權利之外,本條款並未賦予我們處置您的檔案之權利。

綜上所述,服務提供商在為了營運、宣傳乃至提供更好服務的過程中,幾乎能毫無限制地存取使用者備份在雲端的檔案;更甚者在使用者停止使用服務後,服務提供商可能仍具有這些權限。因此較為敏感或機密的資料(如未發表的論文或商業資料)其實並不適合使用這類雲端硬碟服務。

當然也不該因噎廢食地拒絕使用該類服務,而是能在使用前仔細地閱讀使用者條款,並審慎評估哪些資料適合備份在網路雲端硬碟,而哪些資料更適合選用傳統的方式(例如外接硬碟或燒錄光碟)進行備份。

洋教授遭竊 紅著眼頻呼「電腦、回來」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4/8622250.shtml

Google 服務條款全文
https://www.google.com/policies/terms/

Microsoft 服務合約全文
http://windows.microsoft.com/zh-tw/windows-live/microsoft-services-agreement

Dropbox 服務條款全文
https://www.dropbox.com/privacy#term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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